打火機當槍逼加薪
調薪5千仍不滿公司報警處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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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子嫌3萬薪水少 帶手槍型打火機談判 冒真槍不加薪就「砰砰」 獲特別調薪5千元 後被總公司發現開除 還因恐嚇罪被判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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桃園縣37歲男子溫勇明,2003年8月進入力鵬公司楊梅廠擔任發電廠技佐,每月薪水3萬多元。前年12月底,溫男因嫌薪水太少,夥同即將離職的同事邱玉勳向黃姓課長爭取「特別調薪」遭拒後,拿黑色手槍型打火機,用夾克覆蓋,混充真槍,恐嚇黃課長「如果不幫我處理好,要找人打你們」。 黃無奈帶著2人前往總廠長陳姓特助辦公室,溫、邱竟揚言「再裝肖,我就給你砰砰」,最後廠方替溫男加薪5千元。 力鵬楊梅廠區代理總廠長陳聯民昨說,事後溫男不滿職務調整,不時在工作日誌上寫下辱罵主管字眼,總公司稽核今年初發現威嚇加薪一事,工廠主管今年2月開除溫男,並向警方報案。桃園地院昨審結,法官依恐嚇罪將溫、邱2人各判處5月及3月徒刑,得易科罰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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